一、起訴一般法院多久會受理
起訴一般法院會在七天內受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j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被起訴多久判決下來
被起訴一般三到六個月判決能下來。
法律依據(jù):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三、民事起訴程序是怎樣的
民事起訴程序是:
1.立案階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訴狀和相關證據(jù),資料齊全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一般會在7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不能立案的,說明理由,需要補充資料的,通知補充。
2.庭前準備階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jù)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訴狀后15日內提出答辯意見,法院收到答辯意見后會送達給原告。
3.開庭審理階段
開庭時,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
4.裁判階段
案件經過審理后,審判人員會根據(jù)庭審查明的情況,結合各方提供的證據(jù),對案件進行評議,作出裁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