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開標前的準備工作
投標文件密封準備完成后,應將開標時間、開標地點、招標機構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的詳細清單以及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投標代表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投標保證金繳納憑證加蓋公章或現(xiàn)金,公章,印盒,修改文具等)交投標代表熟悉和備用。
六、開標后的整理、跟蹤及跟蹤工作
整理和歸檔公司信息和文件資料。通常用于建立紙文件夾。舉行標書會議(開標后1周內)。
投標人應在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7日內,向招標人提交中標通知書,并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7日內提交投標文件。詳細操作請與招標機構通。要及時告知陪標公司查詢投標保證金是否退回,如有退回,要及時督促陪標公司退回原匯入陪標公司的投標保證金,并通知公司財務查收,同時建立保證金往來檔案。
全面閱讀標書,標出不懂的地方,然后再看廢標條款,要求資格、技術和條款,限價,先初步計算一下本次投標總價,如超過招標預算,應立即報告上級和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