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追訴時效要如何計算
計算犯罪的追訴時效的標準是:1、一般情況下追訴期限是從犯罪之日起算;2、犯罪行為處于連續(xù)或繼續(xù)狀態(tài)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3、追訴期限內犯新罪的,前罪的追訴期限從后罪的犯罪行為完成之日起算。犯罪的追訴時效要如何計算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xù)或者繼續(xù)狀態(tài)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