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可以拒絕員工辭職
公司不可以拒絕員工辭職,員工辭職是法定權(quán)利。勞動者辭職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辭職《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是否可以拒絕員工辭職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第二款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qiáng)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qiáng)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