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完整流程是怎樣的
刑事案件的完整流程為: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執(zhí)行等。首先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對發(fā)現(xiàn)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然后,公安機關對立案的案件進行調查;然后,提交檢察院審查起訴;然后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最后,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判決。刑事案件的完整流程是怎樣的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fā)現(xiàn)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jù)材料。對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第一百六十九條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第一百八十六條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