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交通逃逸自首怎么處理
對輕微交通逃逸自首行為的處理方式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并可吊銷駕駛證。如果構成犯罪的,自首可以減輕處罰。輕微交通逃逸自首怎么處理的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