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終止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行政復議終止的期限是六十日,但是應當在法定的情形下,法定的情形為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親屬尚未確定是否參加行政復議的等原因中止。此時滿60日行政復議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復議終止。行政復議終止的期限是多長時間的法律依據(jù)
《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行政復議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終止:(一)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的;(二)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死亡,沒有近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三)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四)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依照本條例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經(jīng)行政復議機構準許達成和解的;(五)申請人對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申請行政復議后,因申請人同一違法行為涉嫌犯罪,該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變更為刑事拘留的。依照本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中止行政復議,滿60日行政復議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復議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