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勞動關系需要具備的條件有主體適格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否滿足法律規(guī)定的要件,客體是否為勞動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以及是否存在勞動行為和勞動管理行為。認定勞動關系最重要的標準是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否為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
一、認定勞動關系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認定勞動關系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1.主體
指參加律關系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包括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作為勞動關系主體的勞動者,外國人、無國籍人要成為我國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必須符合我國《勞動法》關于勞動能力的規(guī)定。作為勞動關系主體的用人單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2.客體
指勞動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主要包括物和行為。物是指能夠滿足人們生活需要,可以為人類所控制,具有一定經(jīng)濟價值的物質(zhì)實體;
3.行為
主要指勞動行為和勞動管理行為。內(nèi)容指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和承擔的勞動義務。
二、認定勞動關系的標準有哪些
認定勞動關系的標準有: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
三、認定勞動關系的情況包括哪些
可以認定勞動關系的情形包括: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友情提醒你,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