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債務成立要件
連帶債務要成立的,應當包括以下要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債務人;兩個以上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具有同一目的;債務標的須為同一;且債務人之間須具備連帶關系,即數個債務人中一人發(fā)生非個人利益的事項,其效力及于其他債務人。連帶債務成立要件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條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五百一十九條連帶債務人之間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就超出部分在其他連帶債務人未履行的份額范圍內向其追償,并相應地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其他連帶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該債務人主張。被追償的連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應分擔份額的,其他連帶債務人應當在相應范圍內按比例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