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刑事處罰是誰做出
一般由人民法院做出免除刑事處罰的決定。犯罪分子自首且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刑事處罰。免予刑事處罰后,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免除刑事處罰是誰做出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