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的立案標準是怎么樣的?
我國《刑法》中所規(guī)定的虐待罪的相關立案標準為被虐待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應當立案追訴。本罪屬于告訴才處理的自訴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則。對于虐待家庭成員,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屬于公訴案件,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虐待罪的立案標準是怎么樣的?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jié)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