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證的贈與合同能否撤銷
一般不能撤銷經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合同的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一般不能撤銷。受贈人有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規(guī)定情形的,贈與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銷權,撤銷贈與。經公證的贈與合同能否撤銷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guī)定。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