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信號燈規(guī)定通行怎么處罰
不按信號燈規(guī)定通行的處罰為如果機動車違反信號燈通行則扣6分,罰款200元;如果行人違反信號燈通行,罰款5-10元。如果駕駛車輛誤闖紅燈立即停車只是剛剛越過停車線可以免除處罰。不按信號燈規(guī)定通行怎么處罰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
道路兩側(cè)及隔離帶上種植的樹木或者其他植物,設置的廣告牌、管線等,應當與交通設施保持必要的距離,不得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不得妨礙安全視距,不得影響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