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不出席怎么辦
若訴訟當事人在開庭后拒不出席且為原告,并無正當理由的,則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如果不出庭的是被告,且無正當理由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如果被告必須到庭的,則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后,法院可以拘傳其到庭。開庭不出席怎么辦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第一百四十六條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一百四十七條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